Fogg博士提出一個行為的發生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:動機 (motivation)、能力 (ability) 與誘發點 (triggers)。誘發點就像火花,當環境條件滿足的時候,火很容易就會燃起來;反之,當不具備足夠的動機或執行的能力時,再怎麼誘發也無法促使行動的產生。
而這個"環境",就是取決於動機與能力的關係:當動機很高,也就是 Y軸數值很大時,即使這份行為對個體而言是不容易的,只要不是太誇張的困難,就能成功促使行動產生;相對的,當執行這份行為對個體而言是相當容易時,便不需要太高的動機便能促使行動產生。因此,可以假想出一條曲線(閾值),當動機與行為交叉的點跨越了這條線時,誘發點就會成功產生行動;相反的,當點沒有跨越這條線時,誘發點就會失敗。
所以,當一個行動還沒有產生,我們可以認為它是目前動機與能力不足,因此可以朝向兩個方向努力:加強動機與讓行為變簡單。所以,我們應該要做兩件事:提出美好劇本,或者可以說願景,讓人憧憬、渴望來增強動機。我想最有名的莫過於金恩博士 I have a dream。另一件,就是克服技術使概念成為可行。
其實,這不就是所有企業、創業家、政府...一直在做的事嗎?行銷與研發設計;就像人的左右手。行銷,其實就是溝通的學問,了解對象是誰、在意什麼、用什麼方法與地點溝通,將願景與價值做有效的傳遞。研發設計,是發現問題、探究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,目的就是將原本困難的任務簡化,例如 Apple ipod 的無縫式音樂體驗,將購買音樂到聽音樂的行為,變得簡單容易。
讓我們一起來熱血行銷與設計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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