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 幾天前發表了一篇 Google Glass 的宣傳影片,話不多說就讓我們先來欣賞一下:
我們可以發現到從設計或更早以前,在構想還是雛形的時候,行銷就已經與設計開始不斷互動。
從最早的第三部影片我們能發現到,在這個時候 "眼鏡" 連個影子都沒有見到,而且非常明顯這是用後製加工的方式製作出來,它所要傳達的是一個很單純的概念:與我們一同生活的科技;當我們需要它時,它就出現,不需要時它就自動消失。用一個假想體驗的方式跟我們行銷這個概念,跟我們說一個故事,一個擁有這項科技的故事。很明顯這就是一個產品的原型 (Prototype) 它開始傳達這項產品的核心概念,並一邊試探:這是你要的嗎?當這部影片被轉載分享與評價時,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然後,我們會懷疑:這有可能嗎?或著說,這未來有可能,但現在有可能嗎?所以,在第二部影片告訴我們:這不是夢也不是未來!現在就有可能發生!Google Glass (以下簡稱GG) 團隊用非常簡單的方式打造出一個實際的產品原型出來。這時候還沒有什麼介面,我們可以看到呈現的分割畫面相當陽春,甚至可能在拍攝的時候,連眼鏡本身都只不過是鏡架上裝了攝影機接了傳輸線,主要的裝置像無線網路接收裝置、記憶體、電池等等,都是背在前胸。但是,不管怎麼樣,這就是 GG 團隊的第二個公開原型,透過原型向我們傳達產品的長相、裝置、基本功能長些什麼樣子。既然產品核心已經驗證過了,這一階段自然要詢問我們如果產品像 "這個樣子" 我們滿不滿意。
現在,GG 團隊進入加值的階段,核心概念、具體形象都已傳達與確認後,開始傳達 Google Glass 有些什麼功能,同樣用體驗的方式,更進一步 "模擬" Google Glass 實際戴上後操作功能的情境,讓我們先 "試用" 了這副眼鏡,激起我們的想法並開始醞釀。等到產品真正上市時,行銷的工作也做差不多完成了。
提姆布朗曾經說過:原型可以在 "清楚傳遞構想以贏得組織上下的同意,並證明該構想可符合預期市場的需求" 扮演重要的角色。 Google Glass 我想便是很好的例子。
設計(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)與行銷(傳遞訊息的藝術)永遠是組織不可或缺的左右手。左右手能交互合作 (Manipulation) 便能創造出 1+1>>2 的神奇魔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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